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 中国语境与广东特色

2018-05-03 15:50:22 52

“学徒制”是一种以职业实践为中心组织教学的古老职教方式,由于十分契合职业技能培养的需要,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现代学徒制”则是指二战之后,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将传统学徒制与现代学校教育结合,探索出的学徒制的现代实现形式。概言之,“现代学徒制”是一种从企业主体出发,向学校教育延伸以实现企校合作、工学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式;是在政府政策引导下,将企业内的“学徒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推动“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职教制度创新。现代学徒制在与不同国家职业教育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中,呈现出各不相同的特点和效果。在“重学轻术”思想根深蒂固,崇尚技能文化尚待形成的中国,处于创始阶段的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面临独特的困境,广东省在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现代学徒制的意义


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1 359所,占普通本专科院校总数的52.4%,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承担引领职业教育发展的重任。但毕竟办学时间不长,办学水平还亟待提高,如学校技能教育水平不高、课程和教学内容与行业企业要求脱节、专业教学标准和人才质量标准不健全、教师技术技能水平有待提高等,此外,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不强,尤其是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能力还非常薄弱。高职院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是其最基本、最主要的职能,在高职教育领域推行现代学徒制改革,对于推动学校融入行业和企业,促进初始阶段的高职教育走上“转型升级”的发展轨道,彰显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价值。


(一)现代学徒制是“校企合作”向“产教融合”升级的制度牵引


校企合作培养是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经验,是技能型人才成长的规律性要求。然而,长期以来,行业企业参与不足成为困扰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随着经济发展由劳动密集产业向技术密集产业升级,如何制度化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升级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已经成为我国高职教育提升服务发展能力的重要瓶颈。2010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年度职教会议上,明确指出“校企合作是我国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致命弱点”,深化校企合作“是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和难点”。2014年全国职教会议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将校企合作提升至“产教融合”的高度,要求突破个体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资源不足和规划不够等弊病,整合行业资源用于人才培养,有效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现代学徒制作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要素的集合体”,涵盖了职业教育各利益相关者,对现代学徒制的探索符合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在各要素中企业行业对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起着决定作用。企业是逐利组织,与高职院校的合作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企业发展既需要高水平研发人才,也需要大量认同企业文化的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随着产业的转型升级,相对于中职来讲,对高职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高职院校以提供高质量的人才(且是具有企业员工身份的人才)作为“筹码”与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合作,契合企业需求,拉动企业成为办学主体。企业办学主体的地位一旦确立,将有力推动我国职业教育从学校为主的模式,向校企双主体模式转型,将现有“校企合作”推向“产教融合”,从而有效解决技能人才培养中企业参与不足的弊病,为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适切人才。因此,2014年之后,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成为我国高职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重要政策导向。


(二)现代学徒制是“顶岗实习”向“在岗学习”升级的模式牵引


“中国制造”向“中国质造”升级,要求在技术升级的同时实现技能升级。广义的技术包含了“去身的技术”与“具身的技术”,后者即指“技能”。《中国制造2025》的发布,对中国制造技术升级路径进行了清晰规划,技术与技能的“随动”关系,要求社会大量提供能有效支撑技术升级的技能人才。这是当前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挑战。应对这一挑战,不是职业院校简单升格所能完成的,它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于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模式。现代学徒制以“在岗学习”为基本特征,通过真实的任务、真实的环境,由企业师傅与学校教师共同培养,具备了与传统学校教育强调“顶岗实习”完全不同的环境和条件,更有利于技能训练和技术养成。同时,“在岗学习”方式中,“事上磨炼”的培养方式,密切的师徒关系,在学徒的职业精神和素质养成上,有着十分突出的优势。

        

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的“在岗学习”,既提升学生技术技能,也提升了教师的职业教育能力。因为学徒具有学生和员工的双重身份,完全按照真实岗位的标准和要求调整培养目标、进行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设定考核标准等,作为双主体育人之一的高职院校教师,必须深度参与学生岗位教学,真正掌握职业岗位的核心内容,使得教师更有职业教育“具象”,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实现了升级。

        

可见,现代学徒制的推行,将有力推动我国技能人才培养从传统的“顶岗实习”培养向“在岗学习”培养模式的转变,对高职院校教师的成长和培养也大有裨益。这是培养“大国工匠”的必由之路。通过现代学徒制,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中国制造的国际美誉度和竞争力,是我国推行现代学徒制改革的另一重要意义。


(三)现代学徒制是“技能习得”向“技术转移”升级的战略牵引


作为伴随着工业化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教育类型,职业教育的发展史,其实就是一部工业经济发展史。每一次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调整,必然带来职业教育的重大调整。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所在,国际经验显示,建立以技术研发模式与技术转移机制为核心的国家创新体系,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技术转移机制被提到了国家创新体系核心地位,这对于高职教育在支持技术转移实现上的作为,既是重大挑战,也是重要机遇。2006年,时任谷歌大中华区总裁李开复指出,21世纪最缺的7种人才,第一种是“创新实践者”。这种人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以实践、以转化为创新的目的,并在实践中时时不忘创新。因此,21世纪的职业教育机构,已不能仅仅作为“技能习得”的机构存在,而应该充分发挥其连接技术到市场“最后一公里”的作用,成为实现“技术转移”的重要场所。现代学徒制作为最新技术应用与人才培养之间的有效连接方式,十分有利于培养能及时掌握最新技术应用的人才,在岗学徒是实践创新的重要群体,也是技术转化的实现主体。因此,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发生重大调整的当下,现代学徒制改革已经成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选择。


二、现代学徒制的特征


中西各国的现代学徒制,在培养社会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的同时,都肩负着推动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和办学体制完善的重任。相比而言,西方国家的现代学徒制改革,实质是在行业主导型学徒制衰微之后,政府作为一个重要力量,对之前学徒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的超越与复兴。“政府主导”是其突出特点,以现代化的职业教育手段丰富学徒培养培训是其重要内涵。在借鉴和学习西方国家经验的同时,由于学徒制在我国的社会基础和发展历程不同,借助现代学徒制增强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同时,我国的现代学徒制必将呈现出自身的鲜明特点。


(一)总体特征:“个体主导”基础上的跨越式发展


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现代学徒制改革进展较快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推进现代学徒制改革的基础相对薄弱。从12世纪甚至更早开始,学徒制就成了英国技术传承的主要形式;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则是直接从中世纪行会学徒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相比而言,我国古代的学徒制,虽然从民间学徒制发展出了官营学徒制,但由于社会文化的影响,一直没有出现强有力的行会,组织和指导学徒培养。因此,以西方国家现代学徒制的话语体系来度量我国今天的“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我们要实现的是从“个体主导”学徒制向“政府主导”学徒制的跨越,要使学徒从“个体企业私有”变为“行业整体公有”。这是理解和把握当前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的重要背景。

        

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我国利用现代学徒制完善职教制度的方式,与西方国家将大不相同。举例而言,由于已有行业主导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二战之后各国的现代学徒制改革,均十分重视将学徒制与国家资格框架或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建立联系,依托行业主导制定的职业资格框架标准等,提供学徒培养标准,保证学徒培养质量。然而,在我国,既没有在行业主导下建立的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也没有开发出有效的国家资格框架,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学徒制改革,必须充分调动个人、学校、行业企业参与学徒制改革的积极性,并确保学徒培养质量,使学徒和企业真正受益,这是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取得成果的重要前提。


(二)路径特征:政策引导基础上的自下而上改革


较之西方国家,我国中央政府在推进学徒制改革中,目前主要进行方向引导,而非立法规范,由此形成了政策引导基础上“自下而上”改革的基本路径特征。从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要求之后,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出台,均重在方向引导,以政府鼓励的方式支持地方和院校先行先试,构成现代学徒制改革的重要中国特色。

        

相比而言,英国、澳大利亚、德国等现代学徒制发展较好的国家,尽管国情各异,发展现代学徒制的侧重也各有不同,但是,政府均十分重视立法规范。如德国制定了《职业教育法》、英国出台了《产业培训法》,并专门立法保护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学生、学校、企业等的权益,这些构成了西方国家现代学徒制改革的重要保障。同时,政府积极建立有利于学徒制人才培养的配套机制和措施,使利益相关方能真正获益。如搭建学徒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学徒成本分担机制等以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改革考试制度,扩大学徒制招生自主权,实现学徒培养的阶段衔接等以调动学徒参与的积极性;制订资助办法,降低学校参与学徒制改革试点的投入等以调动学校参与的积极性。相比而言,我国当前的现代学徒制改革中,政府的顶层设计尚未完全形成,各地改革试点承担着探路的任务,在政策法律配套不全的背景下负重前行,这是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的重要路径特征。


(三)主体特征:自发参与基础上的渐进自觉意识


学徒制发展中行业主导时期的缺失,以及配套激励机制等不健全,使得中国当前各办学主体参与现代学徒制改革的积极性不高。如何有效唤醒行业企业的主体意识,落实其办学主体地位;同时尽可能降低各方参与学徒制培养成本,提高参与性,是中国现代学徒制改革面临的重大挑战。因为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典型的“跨界”培养模式,既要求“双身份、双场所、双主体”,又要实现“一体化培养”,学校和企业双方的积极性是其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我国当前的职教制度下,企业的积极参与又显得尤其重要。因为无论是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重要手段,还是作为“在岗学习”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现代学徒制改革都必须有行业企业的积极参与。建立和形成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文化,形成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履行“育人主体”责任的气象,是现代学徒制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并不断扩大的根基所在。

        

当前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中,学校和企业的参与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自发”特点。参与试点的企业有着较为明确的人才需求,由于其他途径无法满足,从而选择现代学徒制方式,并在合作培养过程中,逐步认识到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与积极意义,进而带动同行企业参与试点。如何进一步培养企业对学徒培养的“自觉”意识,并进一步使学徒培养突破单个企业标准,成为行业标准,是推动校企合作走向产教融合的重要内容,也是确立企业育人主体地位的基本要求。


三、现代学徒制的广东特色


作为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和办学体制的重大创新,现代学徒制在中国究竟该如何实现,这一问题迫切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和寻找答案。2011年开始,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思潮中,广东率先开展了现代学徒制试点,尤其是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无论规模还是影响力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广东现代学徒制试点从寻求学校和企业的共同利益出发,探索形成了“多目标、双主体、重标准、强服务”的广东学徒制特色。


(一)确立学徒制试点的多元目标


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关键在企业,企业的自主参与至关重要。学校寻求合作企业,首先要切中企业的人才需求。2008年广东就开始提出“腾笼换鸟”和“双转移”战略,在全国较早开展产业转型升级,改变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为实现产业转型和升级,企业迫切需要大量的高技术技能人才取代原来低技术水平的农民工,所谓“人才在哪里企业就在哪里”。学校根据当地产业特点和自身专业优势,主动开展与企业的合作,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满足企业核心利益。在满足校企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广东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以“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为根本目的,确立了多元目标。这种多元目标体现在:首先,实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基本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要求企业有较强的实力,尤其是要在同行业处于引领地位,企业导师水平高,企业设施设备先进等。其次,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还负有探索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目标。我国职业教育尤其是高职教育办学历史不长,职业教育系统的各要素及其运行关系又普遍不同于普通教育,且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要素的集合体,迫切需要通过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来探索、丰富、完善深化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再次,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负有吸纳职教发展资源的目标。目前广东高职院校无论在办学条件、教师水平、科技研发、技术服务等方面都还比较薄弱,迫切需要企业的优质资源提供支持,通过现代学徒制试点逐步实现企业对学校各个方面的长远支持,特别是对学校最为薄弱的技术研发的支持,助力学校真正成为一流高职。

        

广东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基于以上多元目标的考虑,不囿于单一的人才培养目标,选择学徒制合作企业时强调龙头企业、大中型企业,既有利于短期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又为学校长远发展打下基础,符合当前高职教育特点和需要。


(二)密切学校与企业的“双主体”育人


现代学徒制要求企业充分树立培养主体意识,积极承担培养责任。广东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通过改革招生方式,实行先招工后招生(企业主导)、招生与招工同步(校企共导)等,将企业招工与学徒招生紧密联系,有效调动了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形成了“双身份管理、双场所教学、双主体育人,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学徒制育人模式,从而深化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效落实了“双主体”育人。

        

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工学结合培养方案,以学徒岗位或岗位群所需的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实现了课程体系的重构和教学内容的优化,改进了教学方法,提高了培养质量。现代学徒制也成为校企双导师队伍建设和双场所教学实现的良好支撑。试点单位探索出的诸如“跨企业培训中心”“企业众筹培养”“成人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中,行业、企业积极选派教师参与学徒培养,对高职教育形成了有力支持,并推动了学徒考核评价向着“能力为主,多元参与、形成性考核”等转变。在双场所甚至多场所教学的实施过程中,不少试点单位还探索了学徒培养的学分积累、互认和互换制度,保证了学徒在不同教学点学习的课程等值,方便学生自主学习、灵活选择。


(三)重在行业领先的教学标准


克服行业协会在高职人才培养中的缺位,调动行业及所属企业参与学徒培养的积极性,是学徒制“现代”意蕴的基本要求。广东省在充分考虑试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辐射同行企业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了以大中型企业作为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主体的基本思路,并逐步实现了由人才培养向标准研制的迈进。

        

由于大中型企业的人才需求往往具有较强的行业前瞻性,体现行业人才需求的趋势,在确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目标上具有代表性。同时,大中型企业所具有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设备优势等,保证了其参与开发现代学徒制课程体系、教学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的领先水平。通过优质高职院校(专业)与行业大中型企业的试点合作,总结出的学徒培养方案和机制,就具有了较好的行业共性,为进一步扩大学徒培养规模、辐射影响同类院校和同行企业提供了重要的便利条件和基础支持,从而有效推动了学徒由单个企业培养向行业主导培养的跨越。目前广东省已经研制、发布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16项,60余个试点院校和企业参与其中。如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与中荣集团合作,企业为主,学院参与编制完成的印刷媒体技术专业相关岗位及岗位群的岗位标准(含入职上岗标准、岗位级别认证标准),内容涵盖岗位名称、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知识、技能、素养、通用能力)、规范化的工作过程(操作流程)、绩效考核指标和要求、学习手册和资料、岗位培训教材等,对于包装印刷行业的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贴近校企的政府服务


现代学徒制的实施需要政府提供有力的政策、财政和信息服务。广东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系列重要文件引导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并制订了一系列制度,扎实有效地推动了现代学徒制改革的落地生根。

        

在财政方面,落实对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专项资助。2014年至今,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 515万元专门支持现代学徒制试点,其中1 320万元用于试点专业建设,150万元用于标准研制。各地市也纷纷建立现代学徒制资助制度,如中山市对每个试点专业补助30万元,并于2016年开始,按照4 000元/年/学徒的标准,向参与学徒制培养企业发放补贴,同时出台政策补贴用于现代学徒培养的相关新购生产设备。

       

在信息服务方面,建立了现代学徒制管理平台。平台由企业信息发布、岗位申请、学籍注册、教学管理、资源共享、考核与评价、分析改进等七大子平台组成,为企业、学生(学徒)、职业院校等提供供需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方便试点院校加强试点项目管理,极大地便利了各方参与现代学徒制改革。

        

在学徒制向“政府主导”学徒制跨越的同时,如何弥补“行业主导”学徒制缺失的不足,是我国学徒制“现代化”的独特命题。广东省探索形成的“多目标、双主体、重标准、强服务”的学徒制特色,为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文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8年12期。